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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乞差人至高丽探报金贼事宜状1127年6月 宋 · 叶梦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一六五、《石林奏议》卷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四八 创作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
右,臣窃惟善用兵者莫先于广耳目以明斥堠,善觇国者莫深于审形势以察情实。
盖耳目广,则意之所不及,有愈于意之所及;
形势审,则迹之所不见,有出于迹之所见。
此不可不知也。
春秋之时,秦欲伐郑,师次于滑,郑商人弦高遇之,密以告郑。
穆公得闻而警,因以囿田之事谢秦客,孟明知其有备而不敢进。
郑之使秦者不知其何人,而逆为之备,以捍其锋,遂以保国,乃得于逆旅之商人,非意之所不及有愈于意之所及者乎?
汉高帝欲击匈奴使者十辈皆以为可,惟奉春君知其匿壮士健马,以为欲见短,伏奇兵以争利。
高帝不之信,乃以三十万众困于平城
高帝之智,而不能详奉春君之言,以汉在廷谋臣策士,而惟奉春君能测匈奴之隐,非迹之所不见有出于迹之所见者乎?
窃见金贼阴怀不道,欲为封豕长蛇,荐食上国之日久矣,燕晋疆吏初不以时闻,至前年金师大入,将欲渡河,而京师始知之,其罪固不容诛。
去岁解围之后,朝廷宜少警矣,然八九月之间,尚闻持和议以为必成,而谓秋冬决不复再入,傍观者为之寒心,而庙堂以为得计。
此虽玩习苟简,更相观望之过,然亦耳目不广,形势不审,有以致之。
此天下所共痛愤而不能释者也。
臣所部浙西并浙东路,并外连海道,与高丽跨海相望,去贼境不远。
顷闻贼有妄窥东南之意,若北自登莱,东假高丽,扬帆而来,或出于两浙,皆远不过二十日,近五七日可至。
臣自到任,常有私忧于此。
本州舶船旧许与高丽为市,间有得与其国人贸易者,往往能道其山川形势、道里远近。
因令舶主张绶招致大商柳悦、黄师舜问之。
二人皆泉州人,世从本州给凭贾贩高丽,岁一再至,留高丽者率尝经岁。
因为臣图海道,大略言:贼境旧与契丹苏州,正直登莱。
高丽东北与贼接界,有关门为限。
贼旧事高丽,每岁入关,即遣使进奉。
崇宁三年,始与高丽称兵。
大观元年高丽遂取其六洞于南境,以筑九城,实以甲兵粮食。
后复为贼以沉罗黑水堆洞人夺之,自是与高丽绝。
政和五年契丹为贼所败,取其沿海六十馀州。
高丽乘间诱得贼用事首领一人,贼屡来求,不与。
及贼灭契丹宣和七年高丽复遣使通好,为贼留不归。
去年,贼扰我畿甸之后,高丽遂两遣人使贼,贼亦两报之,并欲使之称臣而修贡。
副使共二人,其一为契丹人,其一为金国人。
高丽去年亦自为其外大父谋篡,焚其宫室、积聚、器械甚广,不能如前日之盛,见出避于别都,势恐不能与贼重抗。
然贼所得契丹傍海六十馀州,皆荒陋单弊,其地与高丽鸭绿江
每岁冬深,鸭绿江冻,冰厚可胜车马。
此皆柳悦等亲供说如此。
臣既有闻,不敢隐默。
窃以郑弦高之事观之,柳悦等虽商贾冗贱,然在高丽久,所听探皆得其国人之言,初本无意。
若因使伺贼,万一欲谋扰我,或得其道里所出、期会所定,或其国中自有变乱,先事而达,有出于我耳目所不及、形势所不见者,则不为小补。
辄肆管见,欲委此二人,许以名目,阴令如常岁之高丽贾贩,应得贼中动息,皆亟使来告。
俟参验得实,有补于事,即厚赏旌之。
责以军令,无得张皇漏泄。
其人皆感奋愿自效,欲以此月末渡海,约冬初复还。
臣以申奏不及,已一面各权借以承信郎名目,给与公据,令趁时前去。
伏望圣慈详酌,如有可采,乞降睿旨,密付臣施行。
边臣探报,深入敌境,虽理之常,然今跨海越国,创始之初,迫于几会,不先陈请,专辄自决,罪当万死。
更乞矜察,以臣职守,粗欲图报,激于忠愤,别无他肠,特赐容贷。
所有柳悦等画到海外图一本,缴连在前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〔贴黄〕臣伏闻朝廷见欲遣迪功郎刘蠡等使高丽
臣虽不知遣蠡等所谋,然今来柳悦等止是因其贾贩,使密自刺贼动息,以广耳目,俟有实验,然后赏之,有利而无损,禁令无得漏泄。
恐万一或得以为用,即于今来使命并无相妨。
伏乞睿察。